探案说法聪明反被聪明误!海南一男子“自学成才”造枪支被法院判入刑
南海网11月3日消息(记者林文泉实习生黄叶)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我国对枪支的管制十分严格,可还是有人好奇自造枪支。乐东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20年,洪某在五金店购买一把射钉器及若干射钉弹用于自家房子装修,房子装修好后,便把射钉器放置家中。此后,洪某通过线下及线上途径购买空心钢管及限位销等配件,观看网络教学视频制造出一支射钉枪,常用该射钉枪射杀其家附近的流浪猫。2024年,洪某在民警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上缴一把射钉枪。经鉴定,洪某所制的射钉枪是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乐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非法制造一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洪某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并可适用缓刑。扣押在案的射钉枪1把、射钉弹77枚,系违禁物品,应予没收,上缴国库。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释法:
乐东法院介绍,所谓“非法制造”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本案中,洪某自行通过线上线下购买零部件及网络自学的方式,将原本用于装修施工的工具组装、改装成具有杀伤力的枪支。枪支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违禁品,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存放枪支自行娱乐无伤大雅,谨记无论制造出后是用于交易或是自己使用都属于违法行为。为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巧匠们切勿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