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实习报酬的法律知识及分析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拖欠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实习报酬;实习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顶岗实习学生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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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加班实习的,如何支付加班费?
虽然普遍的规定是,不得安排学生岗位实习每日超过八小时、每周超过四十小时,也就是说原则上不能安排实习学生加班,但实践中实习学生加班的现象并不少见。
这里又带来一个问题,是否要支付实习学生的加班费?如果将实习学生比照全日制就业人员看待,也应当比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而如果将实习学生比照非全日制用工处理,则非全日制不存在加班费的问题,也就是仍按原小时实习报酬标准结算超出时长的实习报酬,无需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但个人认为,毕竟用人单位安排超时实习已属不当,即便实习学生愿意加班的,从公平的原则出发,还是应比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总时间超过十二个月、每日超过八小时或者每周超过四十小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学生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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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酬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