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美包装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反对委任蔡琛诚及高颂妍为董事

无敌椰子 法律中的智慧 2024-10-26 869 0

<汇港通讯> 纷美包装(00468)宣布,董事会全体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周详考虑建议委任,并一致认为建议委任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建议股东投票反对要求方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即:(1)动议委任蔡琛诚为公司非执行董事;(2)动议委任高颂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出该意见的理由如下:对集团业务及财务能力的影响以及集团最大客户对集团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动;与集团的利益冲突;要求方(身为要约人)于要约期间将董事加入董事会的影响;对拟任董事管理经验的担忧;蔡琛诚的履历可能不一致;及现有董事会能力充足。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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