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统计法修正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9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情况。
关于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体现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等规定要求。二是,完善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内容和目标,增加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的制定主体和实施要求,对军训提出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练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等要求。三是,与预备役人员法相衔接,明确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有关要求。四是,增加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关于统计法修改。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统计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改决定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体现新发展理念,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细化统计监督规定,将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纳入统计监督内容。四是,强化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增加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造假责任制度刚性约束。五是,加强统计信息共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提高政府统计效能、消除统计调查重复交叉和减少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等,增强其可操作性。
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三是,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四是,完善疫情控制措施,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五是,做好与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关于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二是,明确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三是,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等。四是,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五是,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六是,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七是,增加规定国家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八是,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九是,完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十是,增加规定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生物质能、氢能等概念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