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引导破坏生态环境的当事人承担增殖放流的责任,让违法者为其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实现惩罚与修复并重。
据悉,此次活动共向沱江流域投放鱼苗5000余尾,今年已开展增殖放流4次,累计投放鱼苗五万余尾。投放鱼苗有助于沱江流域的水体净化以及水质改善,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对维护水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价值。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渔业生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据了解,今年以来,大安法院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生态修复监督机制,确保当事人履行增殖放流义务。法院还与行政部门协同联动,规劝一起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民众对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