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校园暴力法律16条解读
韩国的校园暴力法律又称为“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基本法”,共有16条,以下我将对这16条进行解读和解释。
第一条
1.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条第2项的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属于16周岁以上未满19周岁范围内的人。
第二条
2. 第3条第3项所述学校教育日程,是指教育学校根据教育目的及教育课程准备教育流程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
3. 所谓暴力行为,是指在校等的学生反之人之间使用武力、胁迫等不当行为,或通过网络等其他手段进行持续的排斥,嘲讽,传播虚假信息等导致他们受到伤害的行为。
第四条
4. 为了预防及遏制校园暴力,教育厅等于有必要的情节下,首次依法设立预防校园暴力的辅导员。
第五条
5. 为了构筑校园内安全氛围及缔结学生等的权益,学校同教育厅通力合作设立了预防校园暴力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
6. 校园安全委员会为了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暴力的复交通及考虑更多对策,学校教育市的现任市长等于在提案名单内进行任命。
第七条
7. 当学校教育厅在校园暴力样式既存周知度的提高认证方面,学校自身需须知向校园暴力防止机构提供相关数据。
第八条
8. 校园、家庭及地方自治团体等,除教育学校、学生、家属及市民们等外,他们也和积极地开展预防校园暴力及相应对策。
第九条
9. 校园暴力防范及对策综合启动铺开方案按照政府的政策政策基础,基于厅等的预防校园暴力的基本方案来实施。
第十条
10. 为了改善校园暴力的周知度,开展专门啼音调查工作,旨在对校园暴力进行调查及对策。
第十一条
11. 对学校的激励对策,是指提高校园的教科学研究机构,学生及家长等对校园暴力的对策能力。
第十二条
12. 对校园暴力对策的扩展措施及辅导员教育培训是培养专业人才对象的援交通及对策。
第十三条
13. 校园暴力预防综合支援中心的增设(临时), 与省教育厅等合同,并加强预防及对策支援。
第十四条
14. 在校园暴力对策及支援的追求活动中,对相关者的意识提高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是重要的。
第十五条
15. 为了推动校园暴力对策能够积极展开,尽快设立‘校园暴力对策研究专门会议’。
第十六条
16. 纠正预防校园暴力全社会性合作共同体的“校园暴力防止全社会性合作协定”,针对全社会消除校园暴力开展相互配合。
以上便是韩国校园暴力法律所列的16条条款和解释。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更好地了解韩国校园暴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