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权被侵犯,追责问责势在必行!

律师辩护权被侵犯,追责问责势在必行!

律师辩护权被侵犯,追责问责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强了对刑事辩护权的保护,然而仍有个别案例暴露出辩护权被侵犯的问题。这一现象不仅影响了法律公正,也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随着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学者们呼吁将侵犯律师辩护权的行为纳入司法责任体系,落实追责问责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在10月26日于深圳举办的“第十八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上,多位法学专家和律师针对此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辩护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正如某知名法学家的论述,刑事诉讼的历史实际上是辩护权不断扩充的过程。只有确保每一位法律从业者的职业权利不受侵犯,才能确保法律追求的公正与效率。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过三次修订,自1979年重建辩护制度以来,取得了显著进步,辩护人的权利不断扩展,辩护参与的时间被提前。然而,专家们指出,仍需加急推进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全面辩护,确保每一个公民在面对法律诉讼时,能获得应有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在此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强调,刑事辩护律师在推动全民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表示,如果将刑事诉讼法比作一部法律产品,那么辩护律师便是这一产品的使用者和监督者。这一角色既是辩护权的捍卫者,也是推动法治改革的关键力量。

  然而,现实中许多辩护律师依旧面临种种障碍。诸如律师阅卷权的行使受限、辩护权被侵犯等问题,严重阻碍了辩护制度的有效执行。因此,针对侵犯律师辩护权的行为,社会各界应加强追责问责,并建立完整的程序性制裁机制。这不仅是对辩护人的保护,也是对被追诉人权利的有效维护。

律师辩护权被侵犯,追责问责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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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会议中,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任忠孙进一步提出建议,希望律师的阅卷权能够提前至侦查阶段,解决当前辩护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行法规多将律师的阅卷权设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但在侦查阶段的介入早则能使辩护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时,法律界内外的共同呼声仿佛呈现出一幅期盼改革的宏大画卷。学者孙长永在论坛上重申,应遵循宪法原则,强化人权保障,而辩护权的充分实现无疑是维护这些权利的重要环节。他提到,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应当明确律师辩护的全覆盖范围及具体执行细则,以确保法律真正服务于社会公义,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对法治建设的不断重视,推进律师辩护权的全面保护不仅是法律界的使命,也是所有公民共同的期待。只有当律师的职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辩护制度才能更为完善,而整个社会的法律生态也将更加健康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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