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嫂前为何先扯开她的衣裳?此乃武松计谋,完美利用宋朝法律播报文章
“金锋说”
,看不一样的历史
在《水浒传》里,"行者"武松虽然高大威猛,四肢发达,但其实并不是头脑简单之人。《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武松杀嫂的故事中,原文是这样说的:“武松道‘哥哥灵魂不远,兄弟武二与你报仇雪恨!’叫土兵把纸钱点着。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武松找到潘金莲、西门庆、王婆谋害武大郎的证据后,便在武大郎灵床子前挥刀将潘金莲杀掉,但在动刀前,武松却有个奇怪的动作:扯开潘的胸脯衣裳。这是为何呢?杀人就杀人,干嘛多此一举?
有人说是因为武松是个武夫,出于哥哥被害后的极大气愤,所以才极尽羞辱潘金莲;也有种解释是说武松把弑夫的淫妇当成了猪狗,所以用杀牲畜的办法对待对方;更有甚者猜测是因为武松内心其实喜欢潘金莲,所以出于一种复杂的心理才这么做。
其实不然,潘金莲曾勾引过武松,要是武松对她有意思,也不会到现在才解开她衣服。其实,武松此举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有他的特殊用意。武松虽然是一个武夫形象,又是县衙武官,但他其实是个智商极高又非常冷静的人,武松杀嫂这一回合中,将武松的智谋充分展现出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武松在知道武大郎死后并没有马上去报仇,而是找人证物证,然后带着他们一起去告官,因为宋朝的法律《宋刑统》规定的很明确:1、通奸者,男的判一年半,而女的如果是有丈夫的,则要判两年;2、合谋杀死丈夫,奸夫淫妇要处死;3、亲人被杀,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复仇,否则以杀人罪论处。只可惜官府驳回了武松的请求,无奈之下,武松只能采取报私仇的办法。
报私仇也是要冷静处理的,武松先是找来街坊邻居,让他们作证写下潘金莲与西门庆苟合的事件经过。然后逼着潘金莲和王婆将谋害武大郎的过程如实交代,并让邻居记录,等谋害武大的全过程被详细记下后,武松才着手报仇。而武松杀嫂前之所以要先扯开潘的胸脯衣裳,也是因为宋朝律法的特殊规定。
宋朝律法中,将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杀、斗杀等几种类型,谋杀、故杀是要杀人偿命的,但斗杀却不用偿命。所谓斗杀,也就是打架斗殴时失手杀人。武松杀人前先撕扯潘金莲的衣服,又让邻居记录在案,就是为了营造一个斗殴现场。武松先后杀掉潘金莲和西门庆后,没有逃跑,而是到官府自首。所以后来知县的判决是:武松祭奠兄长,但嫂嫂不容,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武松与嫂斗殴,一时杀死。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与武松发生争吵,以致斗杀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