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法院打造“济法润商”品牌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今年以来,济宁两级法院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积极打造“济法润商”品牌,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
聚焦评价目标导向,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
统筹谋划在先。对标对表新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中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和县市区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的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司法服务保障行动方案、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调整充实优化专班,理顺工作机制,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扎实开展。
明确责任在先。制定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12条措施,其内容涵盖助推法治诚信建设、落实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政策、落实司法为民纾困惠企政策、促进要素合理流动配置、依法保障兑现胜诉权益等,分解32项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召开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对各类指标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估,挂图作战,整体推进。大力开展“干部助企攀登”活动,先后选派5名优秀干部定点包保企业,在一线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纾难解困。
问需于企在先。院领导带队开展走访,对涉金融企业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挂车市场等进行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梳理和排查法律风险点,“零距离”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官+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会和涉企案件论坛,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探索建立涉企诉求会商解决机制,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提供行为规范和法律指引,切实为企业发展解难题、增信心、强后劲。
聚焦发挥职能作用,守好优化营商环境“主阵地”
立足“联”字,推动“执破融合”见行见效。与市共同出台《加强和改进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动会议,统筹解决破产处置中的职工安置、税收减免、资金保障等问题。组建“执破融合”案件专业审查团队和合议庭,不断提高执转破案件的甄别、审查和审理工作水平,通过“执转破+破产重整”促成“终本出清”和“企业重生”,妥善审理华金集团等8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齐鲁特钢等4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案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突出“新”字,推动司法守护创新发展。在知名商标、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机制上创新,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厘清竞争规则,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上创新,去年以来,全市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合作开展“行政调解+司法确认”29件,中院审结济宁市首例外观设计专利司法确认案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与江苏徐州中院等兄弟法院联合签署《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协议书》,强化常态化合作,积极探索区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新途径。
重在“实”字,执行工作兑现“真金白银”。打造“济时执行”品牌,与“执为邹城”“梁剑执行”“如我在执·嘉快执”“‘汶’明执行”等形成“1+N”执行品牌矩阵,持续营造执行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7597件,执行到位81.69亿元,其中,两级法院高效联动执结一起执行实施案件,为涉案公司追回欠款近2.8亿元,取得良好效果。深入开展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将全市3282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帮助企业解除信用束缚、走出受限困境。
聚焦审判质效提升,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推进涉企纠纷前端化解。联合市司法局、金融监管局、公证处等7家单位,构建“金融+公证赋强+法院”治理模式,逐步形成防风险、解纠纷、减增量“三位一体”多元治理体系。建立特邀组织,全面开展委派、委托、专职调解,形成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企业联络员、特邀调解员攻坚力量,降低企业诉累成本。
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量。抓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构建以理念提升为先导,以管理精益为关键,以素能涵养为保障全链条审判管理新模式。深化判后答疑工作,加大涉企案件判后释法明理力度,努力让企业与相对方真正达到服判息诉,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同时,开展裁判文书、庭审及案例“三项精品”评选活动,以评增效、以评促优,以司法软实力提升助推高质量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