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官方回应!
其中,对于“出台法律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增加社区育儿课堂面向新手爸妈和带养老人,科普育儿知识”的建议,
浙江省卫健委表示:部分采纳,在第十七条中增加“建立完善社区家庭联动协作育儿机制,加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的内容。“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涉及多个法律和政策,在本文件中不提及。对于“由政府开办托儿所,托儿所教师需要有一定门槛,民办的不放心。增加托儿所、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小孩的早中晚餐最好都要供应”的建议,
浙江省卫健委表示:采纳。该意见已在文本第十一条“依法实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内容中体现。对于“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的意见,
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另外,对于“建议宅基地审批条款修改为,对三孩家庭申请宅基地时,开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的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