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龙华区检察院发布“网络购物法律指南”,提醒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
如果商家的价格变动在合理的市场波动范围内,且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那么一般不认为是价格欺诈。但在“双十一”等大型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较高,如果商家的价格变动已经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即使在一定范围内的波动,也可能引发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遭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应该截图保存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界面、消费凭证等证据,向电商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并向商家进行相应的索赔。
指南5:快递运输途中丢失或被冒领,谁来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常情况下,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网购商品,其交付时间为收货人的签收时间,此时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才转移至买受人。而在商品签收之前,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出卖人承担。
另外,快递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被冒领,责任承担方也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快递公司在运输、仓储、派送环节因自身管理不善,如包裹丢失、未按规定流程派送导致被冒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商家在发货环节出现错误,比如把包裹交给了不可靠的第三方物流,或者填写快递单信息错误等,导致包裹后续出现问题,则商家需要承担责任;若存在第三方故意盗窃快递或者冒领,并且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第三方需承担侵权责任。另外,若因收件人自身原因导致包裹丢失或被冒领,如收件人告知快递员将包裹放于门口丢失,这种情况下收件人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指南6:发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