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土地违例发展执管主动调查 规划署对重犯欠阻吓力 地政总署指引欠清晰

无敌椰子 法律中的智慧 2024-11-15 237 0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4日)主持新闻发布,公布就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对土地违例发展执管的主动调查行动报告和推动跨部门及机构协作的工作进展。(政府新闻处)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4日)宣布完成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对土地违例发展的执管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两署提出共16项主要改善建议。

根据2023年9月生效的《城规条例》,发展局局长可将新界乡郊正面临发展压力及环境破坏风险的具生态价值地区划为「受规管地区」,令规划署进行执管,以堵塞漏洞。

数据反映规划署执管具阻吓力

在2018至2023年期间,规划署平均每年接获约1,680宗涉及违例发展投诉。同期,综合投诉、主动巡查及经其他部门转介个案,规划署所发现涉及私人土地的违例发展个案,每年平均约425宗。就所发现的违例发展,规划署每年平均发出超过3,000张法定通知书要求纠正违规事项,2018至2023年按年的遵办比率介乎69%至88%,反映该署的执管具阻吓力。同期,该署就未获遵从的法定通知书共提出475宗检控个案,当中65宗为重複。

规划署应考虑更多因素 地政总署应检视现有指引

重複违反个案须视乎是否在一年内重複违规,规划署会将「强制执行通知书」的遵办期限由一般的3个月缩减至最短1个月。因重複违规个案较易纠正或重犯,规划署的现行做法对部分重犯者而言,可能欠缺阻吓力。公署建议规划署研究在釐定法定通知书的遵办期限时应考虑更多因素,以递减方式缩短遵办期限,藉此合乎比重地增加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至于违反《条例》而同时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个案,由于难以确认佔用人或负责人的身分,故此会由地政总署引用《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清理及接管土地上的财产和构筑物。该署亦已按风险为本的原则,为不同类别的个案订定处理优次,但地政总署现行指引对优先和非优先处理类别欠清晰,亦有个案显示,署方未有适时完成处理优先类别。公署认为,地政总署应全面检视现有指引、设立监察机制,并加强培训,确保职员妥善跟进个案。

违例模式可能改变 两署应因时制宜改革

陈积志表示,政府有责任着力打击土地违例发展活动,以防止自然生态受到破坏,并确保土地资源得以善用。规划署及地政总署已按职能及法例跟进违例发展个案,但在执管流程与力度及跨部门协作效率上仍有进步空间,两署对此从善如流,主动成立由两署副署长共同主持的合作小组及推出先导计划,选定两个涉及私人农地的大规模违例发展採取联合执管行动。两署亦应为违例发展个案设立资料库,以利便跨部门分享情报及执管工作,就高风险地点订立针对性的措施,防患于未然。随着今届政府积极推展各项土地发展项目,新界乡郊土地的运用将产生重大变化,违例发展活动模式、规模等亦可能改变,两署应在实施各项改善措施后进行系统性检讨,并因时制宜改革创新。

有关调查报告及16项建议已上载至网页。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申诉专员-土地违例发展执管主动调查-规划署对重犯欠阻吓力-地政总署指引欠清晰/499964?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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